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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成功举办“你是我的好姐妹—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启动仪式。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 9月19日在三师图木舒克市举办了启动仪式,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阿布力孜·尼牙孜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曲德林主持启动仪式。来自兵团相关机关部门领导、三师图木舒克市和各团场的10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此次手拉手活动,兵团十四个师和喀什地区的6000户、3000对民汉家庭参与,通过手拉手、交朋友的形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进而增强民族感情,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环境氛围,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分管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活动圆满成功,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圆满完成绿博会参展工作。9月21-25日,绿博会开幕,兵团妇联组织妇女手工制品搭建“兵团巾帼园”参展。中秋节期间,部室同志放弃休息,在六师妇联刘灵、戴凤琴两位同志的倾力配合下,按时完成展厅搭建、产品布置摆放及参加展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各类证件办理等工作。绿博会期间,“兵团巾帼园”展出的妇女手工制品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不少参加展会观众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也对展厅的布置交口称赞并合影留念。“兵团巾帼园”始终是B馆里最靓丽的风景,从内容上反映了近年“巧女兴家”工程实施以来的成绩,从形式上展示了兵团妇联和兵团广大妇女的风采,展厅荣获绿博会“最佳布展奖”。

(三)做好“八千湘女纪念活动”后续工作。一是认真细致开展湘女纪念品发放工作,制作慰问品发放单和物品签收单,确保每一位湘女代表纪念品发放到单位到人。共发放504份,其中现场发放纪念品119份,邮寄发放纪念品385份。二是协调湘女活动经费问题。办公室拟文上报兵团兵团党委《关于协调解决“湘女进疆66周年纪念活动”经费的请示》,已经兵团领导同意批复,目前与兵团财务局、管理局财务处对接经费落实等事宜。待项目经费落实到位,即可开展湘女纪念活动产生的人员路费、客运费、师(市)妇联接待费用等的报销工作。三是陪同湖南省妇联领导考察在八师援建 “湘女之家”工作。

(四)认真做好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1. 推荐上报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妇儿工委办字〔2016〕1号)通知精神,分配兵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候选名额1个,先进个人候选名额2名。兵团妇儿工委办公室高度重视此项评选表彰工作,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师(市)妇儿工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推荐,并确定了由兵、师妇儿工委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师(市)妇联公示的评选方法。共推荐候选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0人。经兵团妇儿工委办公室、兵团妇联党组研究,推荐一师阿拉尔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刘灵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王惠君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经公示后,办公室拟文上报兵团党委《关于推荐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请示》,兵团领导同意批示:上常委会讨论。9月28日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已将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

2. 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建设方案》的精神,兵团妇儿工委办给各成员单位发函要求各成员单位推荐儿童工作根据智库专家,综合推荐意见根据专家条件推荐上报6名儿童工作国家智库专家候选人。

(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别报送妇联8月、9月上半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情况报告和 “两学一做”月度统计表。按照“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开展妇联自查工作,并报送妇联“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报告。

二、 十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一)承办全国妇联在二师铁门关市举办南疆妇女手工编织培训班。(主办:发展部月底完成)

(二)组织各师市妇联主席交叉观摩交流工作。(主办:组宣部 中下旬完成)

(三)筹备兵团妇联二届七次执委会议,增补兼职妇联主席。(主办:组宣部协办:办公室)

(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展示宣传活动。(主办:组宣部)

(五)筹备妇联工作务虚会议。(主办:组宣部 协办:办公室)

(六)制订兵团妇联机关部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主办:办公室)

(七)举办兵团少数民族妇女发展问题的理论研讨会。(主办:兵团妇女理论研究会协办:组宣部)

(八)下发兵团“最美女性”随手拍通知并开展第一季活动。(主办:组宣部)

(九)开展社区“兵妈妈广场舞展播”评比活动。(主办: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