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娜提古丽,女,维吾尔族,1977年1月出生,新疆博乐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2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博乐垦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作为博乐垦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情系民生,公正司法。
用温情润化矛盾 促进公平正义
贾娜提古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员额法官,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努力做到所办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她常说“法槌一响,定下的是良心。”
某物业公司与小区多位住户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该案涉及住户较多,且双方当事人争议颇大,处理不好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引发冲突。为化解双方矛盾,主审法官贾娜提古丽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了解矛盾的焦点所在,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释法明理,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她的耐心调解下,业主们当庭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舒心的服务。通过贾娜提古丽的调解,解决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缓和了双方关系,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用柔肩扛起责任 彰显巾帼风采
保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是贾娜提古丽所追求的目标。她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经常深入团场基层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做到小事不出连,矛盾不上交。
王某是一名团场职工,将身份地流转给同连队职工后未按期返还,导致王某无法使用土地,从而引发纠纷。贾娜提古丽了解情况后,随即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到连队,结合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进行现场调解。贾娜提古丽认为,查清楚原被告双方承包土地边界是关键点,在承包土地边界测量准确后,她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双方想法,通过当事人陈述,找准了纠纷的症结,又以双方是多年的邻居为突破口,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本着一次调解不成就再进行调解的工作态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思想疏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整个调解过程持续近四个小时。当天晚上十点,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的十亩地得到返还,并获赔土地占用费6000元。至此,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这只是贾娜提古丽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她不回避矛盾、不惧怕挑战、不推卸责任,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用坚持践行初心 提升司法能力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研读法条、研究案例依然是贾娜提古丽每天的必修课,梳理争议焦点、提问纲要、待核实问题始终是她每次庭审前的基本功。近年来案件类型越来越新颖、复杂,这无疑对审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贾娜提古丽在应对繁重办案任务的同时,通过书籍、法律网站等加强学习钻研,及时认真学习最高院出台的各类司法解释并将理论知识实践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贾娜提古丽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在她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奉献,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