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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她力量”木兰·拍兵团摄影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4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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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妇联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兵团成立70周年,展示兵团杰出女性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彩瞬间,讲述巾帼楷模感人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传播正能量故事,激励兵团广大妇女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兵团妇联决定开展“巾帼她力量”木兰·拍兵团摄影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巾帼她力量”木兰·拍兵团摄影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兵团妇联

协办单位:各师市妇联

三、活动安排

1.征集阶段(5月-7月)

由兵团妇联下发活动通知,各师市妇联广泛动员,发挥“联”字优势,主动与师市摄影家协会及摄影爱好者联系沟通,帮助协调拍摄事宜,推动其报送优秀摄影作品。

2.评审阶段(8月)

兵团妇联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集中评审,从中评选出120幅进行展示。

3.成果展示(9月)

采用线上展示和线下展览相结合,线上在兵团妇联“兵纷女声”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栏展示入选作品,线下在兵团机关一楼西大厅举办“巾帼她力量”木兰·拍兵团摄影展。

四、征稿要求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作品要求风格独特、主题鲜明、个性特点突出,富有感染力和艺术魅力。

3、作品必须取材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区划内,被拍摄对象须为兵团各行各业展现正能量、传播真善美的女性代表,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及兵团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系列荣誉获得者以及文明家庭等优秀妇女及家庭代表。

4、投稿照片要求真实,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每幅参赛作品均需附简要说明,包括作品名称(标题)、人物姓名、获得称号、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电话等。参赛作品为高品质JPG格式数码照片,边长不低于3000,图片文件不得小于5MB。

5、投稿者须保证对其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投稿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6、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作品。

7、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作品请打包发到309931604@qq.com邮箱,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姓名+‘巾帼她力量’木兰·拍兵团摄影征集投稿”,并在邮件中标明投稿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9、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