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的选树和“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2.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各级妇联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3.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参与有关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4.做好救助关爱困难妇女儿童工作。
部门负责人:芦疆宏 (1527679811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博华(15276751233) 田军政(18194153608)
办公电话:0991-289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