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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兵团巾帼风采图片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1年01月22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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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女联合会

关于举办兵团巾帼风采图片展的通知

各师市妇联、院(校)妇委会、兵直妇工委及各直属机构妇委会: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宣传党领导下我国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各行各业妇女贡献的部署和要求,用镜头展示“新时代最美的她”,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兵团广大妇女在新时代的新风貌,以及在推进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半边天”作用的新作为。兵团妇联拟定于2021年3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巾帼心向党”兵团巾帼风采图片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摄影作品,充分展现兵团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无私奉献、岗位建功、创先争优、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团结激励兵团广大妇女群众见贤思齐、开拓进取,为兵团更好发挥维稳戍边使命、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巾帼力量。

二、展示内容

摄影作品以2017年至2020年荣获全国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女性人物特写为主,作品要具有画面感、时代感、艺术感和观赏性。紧贴主题进行创意拍摄,充分展现拍摄对象的事迹特点、精神风貌、巾帼风采,特别是2020年以来在疫情防控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兵团妇女群体,给人以直观、契合的印象和感受。

三、作品要求

所有作品不限色彩(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照片尺寸规定为10寸,组图不得超过12寸,规格25.4 x20.3cm ,像素2400x1920 (400万像素)以上,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添加边框、签名、水印、标题等修饰,组图需是组合以后的效果图片。

摄影作品请报送电子版,照片需备注先进示范典型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家庭名、集体名),单位全称及职务(职业),曾获最高荣誉,先进事迹简介(示范典型所做的突出贡献),150字以内。摄影作品请以展示内容命名文件夹名、备注好作品数量,打包压缩后以师(市)为单位进行报送。

所有摄影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提供者自行承担。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并严格按照作品要求进行搜集拍摄、备注相关图文资料,于2021年2月8日前报送邮箱331901617@qq.com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991-2896527

兵 团 妇 联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