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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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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女联合会

兵团妇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兵团妇联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兵团妇女联合会担负着团结引领兵团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引领兵团各族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引领各族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兵团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为履行兵团职责使命,贡献巾帼力量。

3.代表兵团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由妇联办公室(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和妇女儿童发展维权部三个部室组成。

行政单位1个,即妇联本级。

二、兵团妇联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3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9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3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17.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0.63万元)项目支出75.78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233.93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3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2.3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4.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7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0.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妇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减少0.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减少0.2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万元61.4万元。其中货物类25.2万元,服务类36.2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1.73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金额2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兵团妇联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