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妇联,院(校)妇委会,兵直妇工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展示广大妇女在兵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按照全国妇联评选工作部署,现将推荐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组织推荐:各师(市)妇联,院(校)妇委会,兵直妇工委向兵团妇联各推荐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二)社会化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女性均可通过社会化推荐渠道直接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报名不设名额限制,经评选最终产生30名社会化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
二、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妇厅字〔2017〕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体现新时代新要求: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特别是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中,成绩突出,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三)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更好地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四)获得过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和奖项必须符合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规定。
三、推荐程序
(一)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工作由各师(市)妇联,院(校)妇委会,兵直妇工委(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组织,在往届兵团荣获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中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1名,经评审后最终推选1名报送全国妇联。各推荐单位要确保候选人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在本单位、本地区和师级推荐单位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切实对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
(二)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推荐工作由各推荐单位组织,每个单位各推荐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和1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经评审后最终推选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和2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报送全国妇联。要切实加强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考察推荐工作,由各推荐单位组织实施,既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绩和突出贡献, 又要突出基层导向和典型引领,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同时也要实行层层推选,在本单位、本地区及师级推荐单位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社会化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工作通过本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的方式公开征集人选,由各推荐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兵团优秀女性自行报名参选,全国妇联开通的网络推荐平台详见“兵纷女声”11月21日的头条,同时严格保证考察和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时间安排
各推荐单位要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见附件1,表格模版见附件3-7。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全国妇联授予我国优秀女性、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各推荐单位要将评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号召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多样化的群众参与和推荐渠道, 努力扩大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的覆盖面,确保有关工作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努力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可亲可学的优秀典型。各推荐单位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强化推荐评选工作的严肃性。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将全国三八红旗手事迹宣传和思想引领工作贯之全年,既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又要注重日常宣传和专题策划,持续扩大全国三八红旗手社会影响和品牌效应。要注重挖掘宣传典型,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传播活动,组织三八红旗手优秀典型深入社区、连队、校园、企业等地开展巡讲和座谈,引导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切实发挥半边天独特作用,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联 系 人:曹静、张成
联系电话:0991—2896527
传 真:0991—2896542
电子邮箱:459346334@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6楼兵团妇联组织宣传部
邮政编码:830002
附件: 1.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
2.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3.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
4.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5.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6.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7.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兵团妇联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