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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 等7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6月11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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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女联合会


各师(市)妇联、院(校)妇委会,兵直妇工委,各直属机构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经兵团妇联党组同意,现将《兵团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兵团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兵团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兵团妇联区域化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兵团妇联团(镇)街道社区区域化妇联工作轮值主席制度》《兵团基层妇联工作公开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妇联

2018年3月22日


兵团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妇联常委、执委的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常委、执委的职责

1. 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各阶层妇女群众,真诚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回应妇女群众关切,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妇女群众的关怀重视,团结引领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 热忱服务妇女群众。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结合起来,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护妇女权益结合起来,通过调研、走访、结对等方式加强与所在领域、地区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了解、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每位常委至少联系3名执委,每位执委至少联系5名妇女代表。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联系、宣传、代表、服务妇女的作用,更多关注关心各类妇女特别是普通妇女群众的发展需求,积极为困难妇女办好事、办实事,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利益的实际问题,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 积极参与议事决策。积极参加兵团妇联会议活动,听取和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参与讨论并决定兵团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事宜,审议并通过有关事项,行使增补、替补执委和常委的表决权,行使选举兵团妇联主席、副主席的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4. 主动建言献策。为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献计出力,对兵团妇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执委会闭会期间,根据兵团妇联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收集妇情民意,重点关注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年底前至少向兵团妇联提交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或民情日记,为妇女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执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5. 参与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兵团、师市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或调研、考察、慰问、帮扶、联谊、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6. 举荐人才。善于发现所在地区、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优秀女性人才,并以个人或联名的形式向兵团妇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和建议。

7. 述职报告。每年年底参加执委会时,以书面形式向兵团妇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8. 承担任务。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兵团妇联有关工作,完成兵团妇联常委会、执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组织管理

1. 建立常委、执委履职档案。实行常委、执委履职情况统计,包括出席会议活动情况、提交意见建议情况等,定期汇总分析,在常委会、执委会议召开期间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并将情况通报常委、执委所在单位。常委、执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执委本人和所在推选单位应及时报告兵团妇联。

2. 建立常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台账。实时记录常委、执委履职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常委、执委妇联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反馈,并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奖励,对不胜任的常委、执委进行适时调整。

3. 规范常委、执委替增补。执委中的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常委、执委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经由所在推选单位提出建议,兵团妇联执委会决定。执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届中增补常委、执委。

4. 畅通信息交流。兵团妇联将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在兵团妇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向常委、执委通报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信息。支持常委、执委密切关注搜集妇女发展维权相关信息,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兵团妇联反映情况。要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5. 常委、执委资格终止。常委、执委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推选单位提出建议、兵团妇联主席办公会审议并提交常委会研究,经执委会通过决定终止其执委资格:(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或者依法已追究刑事责任的;(3)严重违反《妇联章程》的; (4)没有发挥作用的执委或不参加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出席执委会议的;(5)自愿请辞的;(6)其他执委资格终止情形。

兵团妇女代表联系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妇女代表的作用,明确妇女代表在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责、任务,畅通妇联组织与广大妇女群众联系的渠道,加强代表与妇女群众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新格局,兵团妇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妇女代表联系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一)联系妇女,发挥沟通和凝聚作用。每个代表要经常保持与所在区域妇女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妇女群众的呼声,了解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关心妇女群众的疾苦,积极向各级党政及妇女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好沟通凝聚作用。

(二)宣传妇女,发挥传导和渗透作用。妇女代表在联系妇女群众的过程中积极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国、自治区、兵团的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实现妇女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三)代表妇女,发挥建言和献策作用。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代表之间的互相交流,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能力。要广泛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热心于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妇女代表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通过各自的渠道积极建言献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服务妇女,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妇女代表要发挥自身优势,根据妇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依靠妇女组织的力量,协调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服务于妇女群众。特别要在关爱困难妇女和儿童方面多办实事、多干实事、多做好事。

二、工作机制

妇女代表届期与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在届期内认真履行组织活动、开展工作、联系妇女群众代表的职责。

(一)建立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制度。妇女代表要在团(镇)、连队、社区妇联报到并参与妇女活动,通过QQ、微信等新媒体保持所联系妇女经常沟通与互动,建立线上妇女群众“联系群”“朋友圈”,每名代表联系100名妇女并逐年增加,尤其要加强与少数民族妇女的联系。

(二)妇女建立分层和地域相结合的联系制度。实施常委联系执委、执委联系妇女代表、妇女代表联系所在区域和系统妇女群众的制度,构建“常委—执委—代表—妇女群众”的四级职责分明的分层联系网络。坚持就近、便利的原则,尤其要注意保持与所属地域的非公经济、社会中介机构、新社会团体、流动人员中的各族妇女以及女企业家、女知识分子、创业就业妇女等群体的联系和沟通,努力消灭妇女工作的盲点区域,架起与各界各层各族女性的桥梁,开展有特色的妇女工作。

(三)建立活动反馈制度。建立妇女代表联系卡,联系妇女一事一记,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年底及时上报反馈到各级妇联(如遇特殊情况和突出问题,随时反馈),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每年进行汇报。

(四)建立学习制度。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本领,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广大妇女群众做好表率。

(五)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妇女代表要通过定期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网上沟通、座谈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与意见呼声,将平时收集的妇情民意反映给各级妇女组织,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要形成调研报告报本级妇联,为妇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提一条合理化建议。

(六)建立服务制度。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咨询、服务和志愿者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妇女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要不定期走访一些困难家庭,努力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每年至少为妇女群众办一件实事。

(七)建立联谊制度。妇女代表要积极参加各级妇女组织组织的联谊活动。通过交流经验,沟通思想,增加了解,增进友谊,增强妇女代表队伍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妇联要把建立妇女代表联系制度作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与妇女群众联系、构建社会化开放式妇女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妇女代表参加各种学习、联谊活动,主动听取妇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妇女代表联系制度。

(二)行动上要真抓实干。发挥好常委、执委、妇女代表的作用,各级妇联每年定期召开部分妇女代表座谈会,认真分析妇女代表提供的各类妇女需求信息,认真研究解决她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向妇女代表反馈,同时每年向执委会汇报此项工作。

(三)每年根据妇女代表履职情况,对优秀妇女代表积极向组织推荐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表扬。


                       兵团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和兵团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兵团妇联系统改革,拓展联系妇女群众渠道,改进联系妇女群众方式,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温暖之家和坚强阵地,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的贴心“娘家人”,特制定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一、目的意义

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是新形势下推进妇联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等脱离群众现象的重大举措,是改进妇联干部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是妇联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重大转变,对于增强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认同感,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

兵、师、团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每名专、兼、挂职妇联干部要通过多种方式经常性联系一定数量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开展联系、引导、服务工作,更好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长效联系与交流机制。按照就地就近、便于长期联系、经常交流的原则,实行“1+1+100”联系制度,即1名妇联干部每年确定1个基层联系点,每人联系100名妇女群众。要以普通妇女群众为主要联系对象,运用微信、QQ等新媒体,通过“面对面”“键对键”等方式了解妇女需求,开展妇联工作。各级妇联干部要做到“五个一”:当一天基层妇联干部、参加一次基层妇女活动、发现一个困扰妇女群众的问题、为妇女群众开展一次服务、交一个基层妇女群众朋友。

(二)建立常态互动与沟通渠道。要通过“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的实地走访,与妇女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地与所联系妇女进行座谈交流,积极参与妇联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的女性相关活动等;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围绕妇女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热点主动设置话题、引导讨论,逐步形成互动常态化、沟通零距离的联系纽带,争取做到联系妇女群众线下有活动、有交流、有互动,线上有声音、有话题、有共鸣。

(三)突出妇女群众思想引领。要注重对所联系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以平等、真诚、友爱的态度,运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来传递正能量,带动她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治疆方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她们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要注重发挥所联系妇女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把联系对象培养成为工作力量,吸引凝聚更多妇女群众,形成倍增效应。要认识所联系妇女的个体差异,及时掌握她们的思想动态进行分类细化引导。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职责使命以及向南发展战略,引导各族妇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兵团精神,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高法律意识,创新开展“母亲学国语,国语进家庭”等活动,引领少数民族妇女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追求现代文明生活。

(四)突出体察妇情惠及妇女。要学会倾听所联系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及时了解掌握她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方面的动态,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的思想动态,细心发现她们的思想困惑和现实关切,贴心给予“娘家人”的问候和回应。建立妇女需求调研制度,定期对所联系妇女群众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以及对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基层党政领导、妇联组织或相关部门反映。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依托所在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多方整合社会资源,依法依规、力所能及帮助所联系妇女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兵团、师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工作不少于60天,其他妇联干部每年不少于30天,并完成一份有质量调研报告或3篇妇情日记。师市、团场(镇)妇联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调研工作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其作为妇联组织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持续推进。

(二)加强工作协调。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巾帼建功、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脱贫、妇女维权、困难帮扶、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调研考核等工作,开展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同时发挥好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三)统筹联系对象。各级妇联要结合妇联干部工作领域、妇女群众分布状况,统筹指导妇联干部合理确定联系对象,既可以联系若干个同一妇女群体,也要加强对不同妇女群体中妇女个体的联系,同时要避免对少部分人过多的重复联系和一些妇女群体的无人联系。

(四)加强督促考核。要通过实地调研、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评估妇女群众对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工作的满意度,通过网络和新媒体了解掌握妇联干部线上联系妇女的活跃度。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要记好“妇情日记”,对收获和体会进行总结梳理,对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思考与研究,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建言献策。各级妇联要把联系群众实效、群众评估情况和个人总结情况作为妇联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兵团妇联区域化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区域内各级各类妇女组织的联系和交流,推动区域内妇女组织阵地建设、项目筹划、资源使用和力量调配等方面的整合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区域内组织联建、人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构建起区域性妇联工作格局,特制定区域化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的宗旨

1.凝聚组织,满足妇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2. 凝聚人心,夯实群众基础。

3. 凝聚智慧,不断开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与发展新局面。

4. 凝聚力量,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 联席会议的组成

牵头单位:区域内的行政区域妇联组织(原则上为团镇、街道、社区妇联)

成员单位:区域内的所有连队、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联谊组织等。一般由各单位妇女组织的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人员变动,则由该成员单位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自然替补。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本行政区划内的妇联部门。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与联席会议办公室保持联络,定期沟通工作情况。

三、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妇联组织的会议、文件精神,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党委中心工作,突出工作特色,研究制定本年度区域内妇女活动的总体方案。

2. 积极筹划活动项目,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资源,对活动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区域内妇女重大活动。

3. 分析研究区域内妇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解决问题,优化服务。

4. 研究区域内“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对有条件的各类组织要建立“妇女之家”,没有条件独立建“妇女之家”的组织,按照行业相同、地域相邻的原则,与相邻的成员单位共同使用、共同建设。

5. 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四、 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1. 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本级区域化妇联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日常联系机制。联席会议联络员要经常保持联系沟通,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向本级区域化妇联建议会议的议题,共同协商推进区域化妇联各项工作。

3. 评价激励机制。在区域化妇联工作和活动任务中,对完成工作任务突出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按程序给予一定的鼓励;对完成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4. 人员更替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的,所在单位应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兵团妇联团(镇) 街道 社区区域化

妇联工作轮值主席制度


为促进团(镇)、街道、社区区域化妇联工作,发挥妇联兼职副主席和执委的作用,借助各成员所在行业的优势,更好地宣传、教育、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特建立团(镇)、街道、社区区域化妇联工作轮值主席制度。

一、 轮值主席

根据年初活动方案,制定轮值时间表。由区域化妇联兼职副主席、执委轮值担任主席。

二、 轮值方式

采取定期轮值和不定期轮值两种方式,定期轮值是指由妇联各兼职副主席、执委轮流担任,各位执委分别协助,每月轮值一次;不定期轮值指由提出倡议的执委或兼职副主席担任轮值主席,并主持开展本次活动。

三、 轮值职责

1. 轮值期间,轮值主席配合区域化妇联主席牵头制订月度工作计划、目标,召开执委会议或团(镇)、街道、社区妇联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与妇联工作有关的问题;

2. 加强与各执委、区域内妇联组织成员和妇女群众的联系,收集整理群众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团(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通报;

3. 组织学习中央、兵团、师市党委及上级妇联和有关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4. 受团(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的委托,参加、出席有关会议、活动;

5. 受团(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的委托,承担接待来访,并与妇联干部一起入户走访妇女群众;

6. 把区域化妇联轮值主席、执委与专职副主席工作结合起来,专职副主席配合轮值主席开展活动,轮值主席轮值期间负责策划并至少组织一次主题系列活动,两名执委负责做好会议及活动筹备。

四、 活动召集联系人

区域化妇联干部作为活动召集人,受妇联主席委托,负责组织活动开展、资源使用和力量调配等方面的整合联动,强化区域化妇联队伍的作用发挥。

五、 活动方法步骤

1. 年初,召开执委会确定轮值主席及方案,根据妇联组织成员所从事行业特点和资源禀赋研究确定全年度轮值主席名单和活动主题,由轮值主席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

2. 区域内妇联组织成员也可以自行提出活动方案,并召开区域化妇联联席会议,经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其组织开展活动。

3. 由轮值主席制定本轮妇女活动的计划、经费预算及方案,并由其进行人员调配,充分利用区域内可利用的一切资源,共同组织开展好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联定、阵地联建、经费联筹、活动联办、成果共享“四联动一共享”目标。


兵团基层妇联工作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提高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的辨识度和影响力,让妇女群众知道妇联组织在哪里、妇联干部是谁,如何参加妇联组织的活动,得到妇联组织的帮助,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对妇联组织的信任感、归属感,结合兵团实际,特制定基层妇联工作公开制度。

一、 公开的内容

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妇联组织及妇联主席、副

主席、执委在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时,必须亮出旗帜,公开身份。

(一)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妇联组织

1. 亮牌子标识

2. 亮组织架构

3. 亮职责任务

4. 亮工作活动安排

(二) 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

1. 公开身份

2. 公开工作职责

3. 公开联系方式

二、 有关要求

1. 在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妇联实行基层妇联工

作公开制度,推行亮明旗帜,公开身份活动。

2. 网上网下同步实施“四亮三公开”制度。

3. 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基层妇联工作的内容,并进行奖罚。


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妇联深化改革和兵团妇联改革要求,夯实妇联组织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和推动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夯实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阵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妇女之家建设总体目标

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打造妇女群众的共同家园。按照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的要求,凡成立基层妇联组织的,同步建设网上网下“妇女之家”,使“妇女之家”成为基层妇联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课堂、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

二、 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群共建共享工作阵地。积极争取党组织支持,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文化站点等建“妇女之家”,共建共用党群基层活动和服务群众阵地。

(二)规范实体“妇女之家”建设。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各种资源,努力建好各级“妇女之家”。建立完善“妇女之家”活动、管理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推动在 “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就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议事协商活动。要坚持哪里有妇女群众需要,就把妇女之家建在哪里的原则,探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流动妇女以及自然村屯、社区网格、居民楼栋等设立“妇女微家”。推进“妇女之家”向新组织新领域新群体延伸。

(三)大力推进网上妇女之家建设。强化妇联互联网思维,推动兵团各级妇联组织普遍建立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工作群,把妇联工作和活动广泛链接到网上和各层级的微信群上,及时推送到妇女群众手中,做到网上网下联动宣传教育、联动组织引导、联动开展活动、联动提供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妇女之家”有机融合,使妇女群众在身边就能找到妇联组织。同时规范微信群组管理,确保网群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网上巾帼正能量。

三、 工作要求

(一)增强“妇女之家”服务功能。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注意吸纳辖区内有能力、有热情的妇女骨干,作为“妇女之家”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力量,使之成为“妇女之家”建设的骨干力量,建立法律维权、技能培训、家庭教育、文体宣传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协调沟通、咨询指导、心里疏导、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妇女群众欢迎和乐于参与的工作,使“妇女之家”成为基层民主协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积极培育示范性“妇女之家”,实现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在“妇女之家”普遍开展。

(二)坚持党建带妇建,完善“妇女之家”设施。坚持党建带妇建,结合实际,共用连队、社区各种综合性服务设施,保障每个“妇女之家”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包括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办公室、妇女维权服务站、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站、家长学校、妇女学校、文体活动场地及图书角(阅览室)等。鼓励有条件的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建立相对独立的阵地。有桌椅、电话、电脑等配套设施。有统一标识,工作制度上墙,包括“妇女之家”的职责功能、负责人的基本信息、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特色活动等。

(三)立足日常,发挥“妇女之家”作用。要着眼于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以妇女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妇女之家”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妇女之家的服务水平,促进“妇女之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将妇联组织的各项工作全部融入“妇女之家”,使妇联所有活动都在“妇女之家”开展,真正让家用起来、活起来、起作用、见成效。

四、 措施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妇女之家”建设经费作为妇联工作经费一部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积极争取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积极筹措“妇女之家”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和设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妇女之家常态化运转。

(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突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对“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兵团妇联将把“妇女之家”建设成效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做的好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示范引导,务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妇女之家”的宣传力度,要积极培育示范“妇女之家”,通过“兵纷女声”等新媒体宣传“妇女之家”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扩大“妇女之家”的影响力和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各级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深化“妇女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