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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18年04月04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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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女联合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妇联深化改革和兵团妇联改革要求,夯实妇联组织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和推动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夯实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阵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妇女之家建设总体目标

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打造妇女群众的共同家园。按照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的要求,凡成立基层妇联组织的,同步建设网上网下“妇女之家”,使“妇女之家”成为基层妇联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课堂、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

二、 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群共建共享工作阵地。积极争取党组织支持,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文化站点等建“妇女之家”,共建共用党群基层活动和服务群众阵地。

(二)规范实体“妇女之家”建设。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各种资源,努力建好各级“妇女之家”。建立完善“妇女之家”活动、管理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推动在 “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就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议事协商活动。要坚持哪里有妇女群众需要,就把妇女之家建在哪里的原则,探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流动妇女以及自然村屯、社区网格、居民楼栋等设立“妇女微家”。推进“妇女之家”向新组织新领域新群体延伸。

(三)大力推进网上妇女之家建设。强化妇联互联网思维,推动兵团各级妇联组织普遍建立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工作群,把妇联工作和活动广泛链接到网上和各层级的微信群上,及时推送到妇女群众手中,做到网上网下联动宣传教育、联动组织引导、联动开展活动、联动提供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妇女之家”有机融合,使妇女群众在身边就能找到妇联组织。同时规范微信群组管理,确保网群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网上巾帼正能量。

三、 工作要求

(一)增强“妇女之家”服务功能。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注意吸纳辖区内有能力、有热情的妇女骨干,作为“妇女之家”兼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力量,使之成为“妇女之家”建设的骨干力量,建立法律维权、技能培训、家庭教育、文体宣传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协调沟通、咨询指导、心里疏导、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妇女群众欢迎和乐于参与的工作,使“妇女之家”成为基层民主协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积极培育示范性“妇女之家”,实现基层妇联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在“妇女之家”普遍开展。

(二)坚持党建带妇建,完善“妇女之家”设施。坚持党建带妇建,结合实际,共用连队、社区各种综合性服务设施,保障每个“妇女之家”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包括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办公室、妇女维权服务站、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站、家长学校、妇女学校、文体活动场地及图书角(阅览室)等。鼓励有条件的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建立相对独立的阵地。有桌椅、电话、电脑等配套设施。有统一标识,工作制度上墙,包括“妇女之家”的职责功能、负责人的基本信息、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特色活动等。

(三)立足日常,发挥“妇女之家”作用。要着眼于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以妇女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妇女之家”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妇女之家的服务水平,促进“妇女之家”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将妇联组织的各项工作全部融入“妇女之家”,使妇联所有活动都在“妇女之家”开展,真正让家用起来、活起来、起作用、见成效。

四、 措施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妇女之家”建设经费作为妇联工作经费一部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积极争取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积极筹措“妇女之家”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和设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妇女之家常态化运转。

(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突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对“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兵团妇联将把“妇女之家”建设成效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做的好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示范引导,务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妇女之家”的宣传力度,要积极培育示范“妇女之家”,通过“兵纷女声”等新媒体宣传“妇女之家”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扩大“妇女之家”的影响力和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各级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深化“妇女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