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7〕8 号),经兵团妇联党组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及个人为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2月21日——27日(7天)
联系人:兵团妇联妇女儿童发展维权部
联系电话:0991-2896534/2896542(传真)
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名单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
1.第一师十团苗木中心组培快繁技术研发中心
2.第二师焉耆医院普外科泌尿外科护理组
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妇产科
4.第六师医院神经内科及肾病科
5.第八师石河子市向阳街道二十九社区
6.第十师一八一团中心幼儿园
7.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8.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骨一科
9.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园艺林学系
10.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
(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第六师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
2.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城街道八二社区
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1.张 英 第二师三十一团六连职工
2.邱丹云 第四师师直幼儿园书记
3.李 丹 第八师石河子第一小学校长
4.李 英 第九师一六四团双湖农业公司第六作业区职工
5.周 静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护理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