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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兵团“两规”中期评估工作 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8月25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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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妇联

各师(市)妇儿工委:

近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安排部署, 2016年4-6月期间将对兵团“两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导。为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推动兵团两个示范点的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兵团“两规”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经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第六师102团和第八师石河子市为兵团“两规”中期评估工作试点单位,本着试点先行,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确保兵团“两规”中期评估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主要内容

(一)完善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情况。制定出台了哪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修订了哪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

(二)“两规”内容纳入规划情况。将“两规”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情况。

(三)实施“两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领导分工中是否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听取实施“两规”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情况;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报告情况;将“两规”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将实施“两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两规”主要目标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将实施“两规”纳入党委工作督查情况等。

(四)“两规”实施及目标进展情况。分析评估本部门本系统承担的“两规”目标(包括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2011—2015年进展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实施“两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对策。

(五)实施“两规”的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监测评估机制、多部门合作机制等运行情况;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六)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职责落实和建设情况。妇儿工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的落实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情况;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实际到位情况;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逐步增长情况;推动落实下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和编制人员到位情况等。

二、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试点单位应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中期评估工作;印发工作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全面启动中期评估试点工作,并于8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试点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9月)。试点单位对照试点方案,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评估,并配合做好兵团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并于9月18日前形成评估自查报告上报兵团妇儿工委办公室。

3.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0月)。试点工作期满,兵团将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观摩交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广实施“两规”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评估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试点方案,推进试点实施,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宣传推广,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加强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商,形成评估工作推进的合力。

(二)积极推进。试点单位制订试点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试点实施方案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立足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责任主体等。

(三)注重总结。试点工作启动后,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数据,认真研究本单位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

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