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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各师(市)妇联年度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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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女联合会

新兵妇发〔2015〕13号

关于印发《各师(市)妇联年度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师(市)妇联:

兵团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师(市)妇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中考核内容中的材料报送要求,考核结果运用中的奖项设定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妇联

                          2015年3月18日

各师(市)妇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暂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妇联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兵团妇联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结合兵团实际,经妇联党组会议审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师(市)妇联。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讲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坚持兵团妇联日常督查与师(市)妇联年终自查汇报相结合、日常工作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兵团妇联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妇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结果的审核,并呈党组审定。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工作、资料信息报送、创新工作、特色工作四个部分。

重点工作:各师(市)妇联认真贯彻执行兵团妇联执委会议精神和师(市)党委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所确定并上报兵团妇联的师(市)妇联重点工作。

资料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向兵团妇联报送各项活动及项目的报表、材料、各类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等。

对重点工作、资料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百分考核,重点工作权重为8,信息报送权重为2。

创新工作:围绕师(市)党委工作大局,紧扣上级妇联工作,创造性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点、有成效的工作。

五、考核方式

(一)重点工作考核主要以年终工作自查报告、专题片(或PPT,PPT材料必须是图文并茂,突出重点,每项工作都必须配有图片资料),由兵团妇联组织的考核组进行观看、评价、打分。

(二 )资料信息报送考核主要由兵团妇联各部门根据上报材料的时限、质量和在地级以上报刊杂志刊稿情况评定。信息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 11月30日

(三)创新工作由师(市)妇联3月底前报创新项目,11月底前报送创新工作申报表。内容包括:创新工作名称、创新亮点、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创新成果特别突出的进行总结、展示、交流,确保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直观生动、特色鲜明。由兵团妇联考核组综合评估、打分。年初未报创新项目,年底不予参加考核。

(四)特色工作是指在妇女创业就业、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家庭文明建设、去极端化工作等方面,工作突出、效果明确,特色明显,具有可推广性。

(五)考核方法。兵团妇联考评组对师(市)妇联报送的工作总结、专题片、创新工作对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创新工作的可推广性、资料信息报送、特色工作的明显性等进行集中综合评估打分。考核得分和评先结果呈妇联党组会议审定。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各师(市)妇联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于

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向兵团妇联报送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专题片(或PPT)。自查总结报告、专题片、创新工作申报表于11月30日前报兵团妇联办公室。12月初,兵团妇联考核组进行考核评估打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12月中旬由兵团妇联考核组进行综合评定。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奖励:综合奖:评选兵团妇联先进单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单项奖:特色工作奖、创新工作奖若干名。

(二)通报:将对获奖单位以文件的形式在兵团妇联系统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抄送:刘向松副政委,曲德林副秘书长,妇联领导,机关各部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