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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妇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14年03月01日 信息来源:妇女联合会 编辑: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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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妇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年度妇联工作任务,推动兵团妇联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广泛听取意见,党组会议审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师(市)妇联组织。

  二、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讲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坚持兵团妇联日常督查与师(市)妇联年终自查汇报相结合、日常工作部门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兵团妇联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妇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结果的审核,并呈党组审定。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工作、资料信息报送、创新工作三个部分。

  重点工作:是各师(市)妇联在认真贯彻执行兵团妇联执委会议精神和师(市)党委的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所确定的并上报兵团妇联的师(市)妇联重点工作;

  资料信息报送:是及时准确给兵团妇联报送各项活动及项目的报表、材料、小结、各类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等。

  创新工作是:是指围绕师(市)党委工作大局,紧扣上级妇联工作,创造性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点、有成效的工作。

  对重点工作、资料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百分考核,重点工作权重为8,信息报送权重为2,创新工作采用综合评估在百分考核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分值为5分。

  五、考核方式

  1.重点工作考核主要以年终工作总结、专题片(PPT同期声配音也可),由兵团妇联组织的考核组进行观看、评价、打分。

  2.资料信息报送考核主要由兵团妇联各部门根据上报信息及时及质量和在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登稿情况评定。信息报送工作考核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创新工作由师(市)妇联11月底报送创新工作项目申报,书面材料报兵团妇联办公室。内容包括:创新工作名称、创新亮点、基本做法、主要成效和社会影响,创新成果特别突出的进行总结、展示、交流,确保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直观生动、特色鲜明。由兵团妇联考核组综合评估、打分。

  4.考核方法。兵团妇联年底组成考评组对师(市)报送的工作总结、资料及专题片对重点工作、创新工作进行集中综合评估,根据各师(市)《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表》和创新工作的可推广性进行评分。考核结果按照兵团妇联考核项目,汇总形成各师(市)的考核得分和评先结果呈妇联党组审定。

  六、考核时间

  各师(市)妇联参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11月30日前完成重点工作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向兵团妇联报送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专题片(PPT同期声配音也可)。12月初,兵团妇联考核组进行考核评估,12月10日前兵团妇联相关部门将评定结果报办公室。12月中旬由兵团妇联考核组进行综合评定。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奖励:每年评先进妇联组织3名,工作创新奖、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奖、家庭建设工作奖共9名,综合考核分在90分以上妇联组织优秀奖若干名(已获前四项奖除外)。各类先进给予奖励。

     (二)通报:将考核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在兵团妇联系统通报。